燃氣安全,事關千家萬戶
一旦發生泄漏
極易引發火災甚至爆炸
給人民生命財產
造成巨大損失
以下4起有關餐飲行業 燃氣安全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大家以案為鑒 警鐘長鳴! 2023年6月21日,寧夏銀川市興慶區富洋燒烤店發生燃氣爆炸事故,寧夏銀川市公安局興慶區分局通報稱,經查,系燒烤店總店長海某(已死亡)、工作人員李某翔(已死亡)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擅自更換與液化氣罐相連接的減壓閥,導致液化氣罐中液化氣快速泄漏,引發爆炸,造成31人死亡、7人受傷的特別嚴重后果。 2017年7月21日上午8時32分,浙江杭州市西湖區古墩路與燈彩街交界路口南側的桐廬野魚館因液化石油氣泄漏發生爆燃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00余萬元。事故直接原因:桐廬野魚館內一只連接氣化器的50kg液化石油氣鋼瓶瓶閥處于開啟狀態,在持續高溫天氣情況下,連接液化石油氣灶具與二次減壓閥的橡膠軟管老化且連接不牢固致軟管脫落,使氣體持續泄漏,在廚房、氣瓶間、備餐間這一聯通的相對封閉區域形成爆炸性氣體環境,達到爆炸極限后由冰箱壓縮機啟動時產生電火花點燃而引發爆炸。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導致醇基燃料儲存供應系統、液化石油氣儲存供應系統物理結構破壞,醇基燃料及現場其他可燃物質發生劇烈燃燒導致臨近的一只50kg液化石油氣鋼瓶受高溫烘烤而超壓爆裂,發生第二次爆炸(物理爆炸),整個餐館持續大火。 一、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是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全面落實燃氣使用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保證從業人員經安全培訓合格后上崗作業。 二、應當配備燃氣檢測設備,定期進行燃氣安全檢查,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者應急處置方案,保證從業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知識。 三、應當按照規定在用氣場所、燃氣儲存場所安裝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防爆型照明等電氣設備,并將電氣開關設置在場所室外。 四、嚴禁向無燃氣經營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購置液化石油氣。 五、不得在高層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風不良的場所儲存、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在就餐區儲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或者使用燃氣直接加熱食品。 六、氣相瓶和氣液兩相瓶專瓶專用,正在使用的鋼瓶、備用鋼瓶和空瓶應分開放置或者用防火墻隔開。 七、不得將液化石油氣瓶組與燃氣燃燒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間內,放置鋼瓶和使用燃氣的房間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蝕性物品和使用明火。 八、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氣瓶)時,應當設置專用氣瓶間;存瓶總重量大于420千克時,氣瓶間應當設置在獨立建筑內,且與其他民用建筑間距不小于10米;氣瓶間高度應不低于2.2米,不得有暖氣溝、地漏及其他地下構筑物。 燃氣作為重要的能源 是餐飲行業普遍使用的燃料之一 與此同時 餐飲店的燃氣安全不容忽視 讓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 餐飲場所燃氣消防安全“七不準” 來源:天涯區消防救援大隊